根据香港公司法例第三十二章规定,香港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委任公司秘书,以履行公司的法定责任。其职责包括向公司注册处申报有关公司架构、股东及董事的变动,亦需为董事局拟定公司会议议程、筹备周年股东大会及对相关的法定条例提供专业咨询及建议。
谊港提供的公司秘书服务,致力减少客户面对相关法例时产生的困扰及疑惑,评定公司的策略是否符合相关法例。同时,转达最新公司法例,并剖析对公司的影响。
我们为客户提供以下公司秘书服务
· 年审/周年申报(公司每年申报一次公司的最新成员,股份等及领取新一年的有效商业登记)由公司成立日起1年后的42天内要完成,过期要收取罚款
· 为有限公司担任法定公司秘书
· 代办理成立有限公司(全套文件) (详情请参阅成立香港注册公司服务)
· 提供董事,股东,及秘书转名手续服务,股份转让及分发等事宜
· 更改公司名称
· 更改公司注册及营业地址
· 安排呈报法定文件于公司注册处
· 协助及建议客户在本港或海外成立新公司
· 申报及递交法定文件
· 申请及递交商业登记申请
· 提供有关公司注销、破产及清盘事宜的意见
· 提供商业登记注册地址和商业通讯地址
· 提供香港专线电话及传真(可转到国内接听)
· 代收信件或货件转寄到,阁下要求的地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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